檢驗課通知
檢字 員基11324
日 期:2024年12月10 日
受文者:全體醫護人員
主 旨:異動Prostate Health Index (PHI)收費方式
說 明:
1. 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二胺基酸攝護腺特異抗原前驅物」檢驗之健保申請碼,因此自2024年12月10日起調整Prostate Health Index (PHI) (檢驗醫令碼FSIPHI)
之收費方式,由自費改為健保給付。健保支付標準及規範:
(1) 適應症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A) PSA介於4.0 ng/ml至10.0 ng/ml間者。
(B)尿液分析及臨床症狀已排除攝護腺感染或發炎。
(C)肛門指診無異常。
(D)五十歲以上,或未滿五十歲但有攝護腺癌家族史。
(2)每十二個月限執行一次。
(3)限由泌尿科專科醫師開立處方始可申報。
(4)須檢附八週內PSA報告及本次PHI指數於病歷紀錄備查。
(5)若PHI指數顯示為攝護腺癌低風險(PHI<30),再檢測PSA至少間隔二十四週。
2.檢驗項目採檢相關注意事項,包含病人準備、採檢及傳送方式、報告完成時間及
生物參考區間等,請參考本院主網頁檢驗資訊查詢系統。
(http://172.24.19.114:8080/LabSearch/)。
3.相關訊息可洽:1046檢驗諮詢專線、1045品管教研組
檢驗課主任醫檢師 陳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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