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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醫學科網站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量測不確定度

檢驗項目 CMV culture(巨細胞病毒培養)
檢驗收費碼 FVPISO3 健保碼(點數) 14001B(35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相關請洽檢驗科(聯絡電話:04-8381456轉1045/1280)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尿液(Urine) / #35-50mL無菌試管 血液 / #4-紫頭管(K2EDTA)
(2)建議採檢量:尿液:10-20 mL中段尿 血液:至少2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除了血液檢體之外,無法立即送達實驗室之檢體,傳送時必須以冰寶傳送。血液檢體必須以室溫傳送,不可以離心。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非血液檢體:採檢後保存於2-8℃冰箱,最多48小時,超過48小時需保存於-70℃冰箱。 (B)血液檢體:採檢後儲存於室溫,採檢後24小時內送達實驗室。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非血液檢體: (A)收到病毒培養檢體在接種細胞株前保存於2-8℃冰箱中,但不得超過採檢後48小時。 (B)若無法於時間內接種則保存於-70℃冰箱,以免病毒感染力下降而無法培養。 (C)血液檢體:採檢後24小時內進行處理,存儲於室溫。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檢驗執行後的剩餘檢體保存於-70℃冰箱至少一年;分離出的病毒株保存於-70℃冰箱至少三年。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可以檢測CMV DNA (FVPCMD)
7.受理時間 非血液檢體:24小時,血液檢體:週一至週五:08:00~17:30、週六:08:00~12:00
8.報告時效 陰性報告(No virus isolated)一般於檢體培養30天後,沒有生長即可發出。
9.檢驗方法 利用細胞株接種檢體,觀察細胞株是否有受感染而產生細胞病變,然後再以免疫螢光抗體染色的方式加以鑑定。
10.生物參考區間 No virus isolated
11.適應症 協助臨床醫師診斷Cytomegalovirus (CMV)的感染或疾病

12.臨床意義

由檢體中分離出的病毒,表示患者可能有該病毒的感染。
13.執行組別 (1)執行組別:品管教研組,(2)聯絡電話:04-8381456分機1045
14.其他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15.資料來源
16.生效日期 2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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