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A)Blood//03號綠頭(Lithium heparin)管,得用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II)替代。 (B)尿液/66號白頭塑膠管,得以21號10 mL尖底管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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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A)全血1.5-3.5mL (B)尿液3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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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醫囑為24小時尿液檢驗者,請到檢驗科拿取尿液搜集桶及採檢說明,收集過程中,24小時尿液需添加防腐劑25 mL 6N HCl,收集期容器須保存在冰箱或放置在冰上,維持檢體儲存環境低溫。尿液檢體採集後請2小時內送檢,不儲存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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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血液:全血於採檢後至少4小時內(建議2小時)常溫(15~30℃)傳送;若無法於4小時內送達,請分離血清或血漿2~8℃傳送。 (B)尿液:採檢後2小時內送達,以常溫(15~30℃)傳送;無法採檢後2小時送達,採檢後24小時內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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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閱【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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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溶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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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4小時,但建議採
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清或血漿。 (B)血清/血漿:室溫(15~25℃)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天。 (C)尿液:室溫(15~25℃)可儲存2小時,於2~8℃可儲存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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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4小時,但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清或血漿。 (B)血清/血漿:室溫(15~25℃)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天。 (C)尿液:室溫(15~25℃)可儲存2小時,於2~8℃可儲存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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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檢體於2~8℃冰箱保存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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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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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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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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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急診:40分鐘。(2)門診或病房急件:60分鐘。(3)病房一般檢
體:4小時。(4)門診一般件: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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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時間速率法(呈色法) (Time rate method, Molybdat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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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Blood:2.5~5.0 mg/dL
*24hrs Urine:300~1300mg/day
*Random urine: Not applic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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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血漿中磷的的濃度,協助診斷或治療一些失調產生的疾病,
包括副甲狀腺和腎臟疾病,以及維生素D不平衡等。腺機能降低、慢性
腎機能不良、Vit. D中毒、骨萎縮、甲狀腺機能亢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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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磷的測量是用來診斷或治療一些失調產生的疾病,包括副甲狀腺和腎臟
疾病,以及維生素D不平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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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1)執行組別:生化組,(2)聯絡電話:04-8381456分機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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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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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Phosphate標準檢驗程序(SIP-B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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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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