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65號紅標深藍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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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5 mL(請務必抽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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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Znic濃度有日夜差異,建議早晨空腹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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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3) 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4) 傳送環境要求:採檢後24小時內以常溫(15~30℃)傳送或無法於24小時內送達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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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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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溶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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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檢體於常溫(15~30℃)可儲存24小時,無法於24小時內送檢者,儲存於2-8℃可儲存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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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檢驗,儲存於常溫(15~30℃)。
(B)無法於8小時內檢驗,儲存於2~8℃。
(C)無法於7天內檢驗,血清分裝於經酸洗過之塑膠材質試管儲存於-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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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2-8℃儲存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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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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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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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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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8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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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均質化顆粒增強比濁免疫分析法(Homogeneous particle-enhanced turbidimetric immunoas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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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0~1天:650~810 μg/L;2天~1歲:650~1300 μg/L;1~5歲:670~1180 μg/L;6~9歲:770~1070 μg/L;10~14歲(男):760~1010 μg/L;10~14歲(女):790-1180μg/L;15~19歲(男):640-1170μg/L;15~19歲(女):600-1010 μg/L;成年人:700~1200 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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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中鋅濃度,協助鋅缺乏或中毒之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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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鋅(Zinc,Zn)是身體必需的微量金屬之一,是許多金屬?的重要成分,因此,鋅缺乏的檢測是疾病治療的重要因素。造成血液中鋅減少的因素:營養不良(攝取不良)、鋅螯合藥物的使用、糖尿病、酗酒、肝及腎臟疾病、鋅排泄過量、慢性腹瀉而吸收不良、壓力及組織受損如:嚴重燒傷、手術後外傷等。造成血液中鋅上升的因素:工業環境之污染、飲料外包裝為鍍鋅及食用酸性食物等。鋅缺乏已知會引起畸形、排尿障礙、食慾不振、皮炎和傷口癒合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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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1)執行組別:品管教研組,(2)聯絡電話:04-8381456分機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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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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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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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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