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A)Blood/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得
以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替代。(B)Body fluid(除CSF外之其他體液)/36號15mL無菌試管,得以66號白頭塑膠管或21號10 mL尖底管替代
|
(2)建議採檢量:(A)全血1.5-3.5mL;(B)體液2 mL
|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
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室溫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採檢後全血檢體建議2小時內送檢; (B)院外傳送:採檢後,離心分離血清或血漿以冷藏傳送。
|
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閱【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
(2)特殊退件條件:
溶血(≧5+)
|
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常溫(15~30℃)可儲存4小時,建議2小時內送檢; (B)血清或血漿:於室溫(15~25℃)可儲存7天,於2~8℃冰箱可儲存1個月。(C)體液:檢體需保存緊密直立存放,採檢後2小時內完成離心
|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檢驗,分離血清
或血漿儲存於室溫(15~25℃); (B)無法於8小時內檢驗,分離血清或血漿儲存於2~8℃。(C)體液:完成離心後室溫存放8小時內需完成檢測。存放於2-8℃可穩定48小時。
|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檢體於2~8℃冰箱保存4天
|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
7.受理時間 |
24小時
|
8.報告時效 |
(1)病房一般檢體:4小時。(2)門診一般件:8小時。
|
9.檢驗方法 |
雙縮?法(Biuret method)
|
10.生物參考區間 |
*Blood:6.4~8.3 g/dL
*Body fluid
*Transudate:<3.0 g/dL or protein (body fluid) to (serum) ratio<0.50;
*Exudate:>3.0 g/dL or protein (body fluid) to (serum) ratio>0.50.
|
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血漿中總蛋白質的濃度,協助診斷和治療與肝臟,腎臟,或
骨髓有關的疾病,以及其他新陳代謝或營養的失調。
|
12.臨床意義 |
總蛋白(total protein),主要為白蛋白(albumin)和球蛋白(globulin)之總和,
albumin約佔血中蛋白總量的60%,當albumin過低時,常因肝臟細胞受
損或是腎臟疾病等,albumin還可負責維持血液的滲透壓,若滲透壓不足
時,就容易造水腫。而globulin則是負責身體的免疫系統。白蛋白和球
蛋的比值(A/G ratio),也常用於幫助慢性肝病病情的了解,是一個肝功能
的指標。 Total protein常增加於多源性或單源gamma病變、脫水、藥物
等;降低於肝臟疾病、腎病症候群急性燒傷、蛋白質嚴重流失或缺乏、
營養不良、急性發炎等。
|
13.執行組別 |
(1)執行組別:生化組,(2)聯絡電話:04-8381456分機1042。
|
14.其他 |
無
|
15.資料來源 |
Total protein標準檢驗程序(SIP-BI-TP)
|
16.生效日期 |
202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