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Urine/64號15mL無重金屬殘留離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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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尿液1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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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A)不可在工作場所採檢以免汙染檢體。 (B)Random urine建議採集早晨第一次尿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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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採檢後8小時內以常溫(15~30℃)傳送或無法於8小時內送達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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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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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稀釋尿液(尿液creatinine<20 mg/dL)、檢體量不足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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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尿液於常溫可儲存8小時,無法於8小時內送檢者,儲存於2~8℃可儲存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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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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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始檢體送代檢中心,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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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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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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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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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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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l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mass spectrometry, ICP-MS), NexION 300 Series, PerkinEl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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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Nickel (urine):Not available; (2)Creatinine:Not available; (3)Nickel to creatinine ratio:<3.8 μg /g CRE ※備註說明:特殊健檢管理分級建議指引之異常結果為≧30 μg/g C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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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檢測尿中鎳濃度,可以反映最近幾個月的暴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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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鎳是人體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含鎳的食品包含香蕉、大麥、豆類、甘藍、堅果、可可粉等。成人體內鎳含量為6~10 mg,主要存在腦部和肝臟。 過量的鎳最常見的有害影響是皮膚過敏反應,大約有10~20%的人對鎳過敏,當含有鎳的手勢或其他物品長時間與皮膚直接接觸就可能造成皮膚出疹和搔癢,汽車廢氣、香菸以及烹飪用具也會釋出鎳,導致呼吸道感染、哮喘和鼻竇的問題。 鎳已知是人體致癌物,當工人在職業暴露下,吸 入灰塵含有高濃度的鎳化合物,會導致慢性支氣管炎和肺功能下降,甚至引起肺癌及鼻竇癌。若飲用水含有高濃度鎳時,則會有胃痛已及血液和腎臟不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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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1)執行組別:品管教研組,(2)聯絡電話:04-8381456分機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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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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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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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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