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與12-微
量綠頭管(小兒),得用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II)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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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1.5-3.5 mL或0.5 mL(12-微量綠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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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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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2)傳送環境要求:全血於8小時內,以常溫(15~30℃)傳送;分離血清或血漿於48小時內,以2~8℃避光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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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閱【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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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溶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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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可儲存2小時。 (B)血清/血漿:避光、2~8℃可儲存72小時;避光且-20℃以下可儲存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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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全血:收件後應儘速完成離心上機,否則應避光檢測。 (B)血清/血漿: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2小時,於-20℃以下可儲存3個月。 *說明:Bilirubin對光線敏感,檢體建議避光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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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檢體於2~8℃冰箱保存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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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4小時,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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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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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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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急診:40分鐘。(2)門診或病房急件:60分鐘。(3)病房一般檢
體:4小時。(4)門診一般件: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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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呈色法 (Diazo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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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0.03~0.18 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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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或血漿中的直接膽紅素的濃度,協助診斷和治療肝臟及溶血性疾
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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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直接膽紅素的測量是用來診斷和治療肝臟,溶血性,血液學的及代謝性異
常,包括肝炎和膽囊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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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1)執行組別:生化組,(2)聯絡電話:04-8381456分機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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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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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Bilirubin-D 標準檢驗程序(SIP-B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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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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